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公布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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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结合国家和我省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公布。我省明确,每年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

符合这些条件的社会事务才能“进校园”

陕西省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事务,可以进入校园,并纳入白名单管理:

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素养有直接关系的社会事项;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等活动,包含涉及中小学校事项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每年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市县(区)应参考省级白名单,对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统筹合并并贯彻执行。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进行部署安排的,学校要结合自身教育教学需求,自主选择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不纳入管理范围,但需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程序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官网查看。

实施名单管理 做到动态调整、总量不增

陕西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推动中小学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让教师安心从教、专心从教,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严格依法依规控制“进校园”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统筹管理,凡是学校课程教学已经开设的教育内容,凡是学校可以自行组织的育人活动,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新载体开展的活动,凡是与教师教书育人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再以“进校园”形式开展,不再要求师生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总量,分级建立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认真落实“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和名单管理制度,凡是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以“进校园”的形式开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确需开展的白名单之外的临时工作任务,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各地要结合实际,同步实施名单管理,做到动态调整、总量不增。

科学指导“进校园”活动安排。“进校园”事务要与中小学校班团队会、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提高活动育人效果。坚决防止活动过于集中给学校、教师造成不合理负担,坚决杜绝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上报、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美篇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活跃度等指标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巡河、驻村及无学生在校值班等事项。

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严肃查处

建立健全审查监督评价机制。从严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取消本级有可能增加教师负担的不合理规定。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严肃查处,发现一条,查处一条,通报一条。

不得将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我省要求,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7月底前,制定完善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并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备案,向社会发布。(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来源:西安晚报